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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申报程序

来源:金珂知识产权作者:时间:12-09-21

  1.办事依据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浙知发[2003]8号)

  2.申报对象

  本省各类性质的企业、科研院所

  3.办事程序

  A.企业及科研院所向所在地市、县(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经贸局提交申请。

  B.所在地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省知识产权局。

  C.省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按评选标准初选。

  D.省知识产权局会同省经贸委认定。

  E.下发认定文件。

  4.提交材料

  申请人申报专利示范企业须报送下列材料

  A.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申报表一式二份(点击下载)

  B.专利证书复印件一套

  C.企业专利工作总结材料一份

  5.办理处室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行政执法处

  咨询电话: 0571-87054054 传 真: 0571-8705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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