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21-5038-9058
律师热线:135-0177-2234
法律半月谈 | 2024.07.25
来源:律政之子公众号作者:周航时间:24-07-26
看点
01
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保密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2024年2月修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规定,共6章74条,重点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完善领导管理体制。二是加强定密管理。三是细化保密管理。四是强化监督管理。《条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看点
02
北京市西城法院审结首例适用新公司法加速到期规则案件
7月1日,北京市西城法院依法适用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54条,审理并宣判了首例案例。作为本次修订的亮点,该法第54条明确规定了非破产、解散情形下的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制度。该法施行当日,西城法院依法适用该新规则,审理并宣判了首例案件。
看点
03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召开上海法院数字经济司法研究及实践(嘉定)基地白皮书暨第四批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根据上海法院数字经济司法研究及实践(嘉定)基地(以下简称数字经济基地)首创的数字经济案件四大分类研究体系,涉个人信息及关联人格权益保护纠纷案件、涉数据形态财产权益及市场竞争秩序保护纠纷案件、涉平台经营者法定义务及相关主体权益保护纠纷案件、涉信息网络犯罪及网络灰黑产业链防治的刑事案件分别占比12.16%、53.27%、14.15%、20.42%。案由总体上呈现分布分散、类型多元、相对集中的特征。
看点
04
《办法》共五章三十条,明确了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纠纷调解的案件受理、案件调解、结案等方面的内容。
第一章是总则,包括第一条~第三条:明确了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纠纷调解的意义、法律依据和工作原则。
第二章是案件受理,包括第四条~第九条:明确了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纠纷调解申请的受理条件,当事人应当提交的文件材料,作出受理决定的条件、不予受理的情形和受理登记等内容。
第三章是案件调解,包括第十条~第二十条:明确了指定调解员的程序、调解员数量、应当回避的情形,调解过程中对调解员的行为要求,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对当事人不当行为的惩戒措施,调解实施的步骤、期限,中止的情形和中止恢复的条件等内容。
第四章是结案,包括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明确了签订调解协议书的情形,调解协议书的主要内容、生效条件,终止调解的情形,调解的次数和档案管理等内容。
第五章是附则,包括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明确了《办法》的解释权、生效日等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 2024年07月10日
看点
05
在商标和不正当竞争的纠纷案件中,不少侵权团伙的背后都有商标代理公司进行组织、策划,帮助其通过抢注近似商标或直接购买近似商标获取表面的权利证据,甚至通过买卖近似商标非法牟利。专业代理公司具备更高的专业知识,相比较于普通人应当具有更高的注意义务。
看点
06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认定、惩罚性赔偿的适用:1.关于侵权判定,未经许可复制涉案软件并销售软件复制件的行为,侵害了软件著作权人对涉案软件享有的复制权、发行权。被诉侵权人在收到诉讼材料后,未尽合理注意义务并及时移除涉案软件,继续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涉案软件的行为,构成对涉案软件复制权的侵害。具有共同故意实施侵权行为的意思联络的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2.关于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原告起诉请求适用惩罚性赔偿,被诉侵权人存在故意侵害知识产权行为,且情节严重的,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销售合同中涉案软件的销售费用作为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可以认定为惩罚性赔偿的计算基数,并综合考虑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持续时间、涉案软件的价格、侵权获利及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害等因素合理确定惩罚性赔偿的倍数。
看点
07
首例!处于公开状态的数据不属于商业秘密,但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裁判要旨如下:
1.《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可作为证据证明公司享有涉案数据集相关财产性利益的初步证据,亦可作为涉案数据集收集行为或数据来源合法的初步证据,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据此认定上述事实。
2.涉案数据集虽然因处于公开状态不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同时因数据内容的选择、编排上不具有独创性而不构成作品,但公司对此付出大量技术、资金、劳动等实质性投入,合法收集形成具有实质量的声音数据条目,在原始数据上添附了更多的商业价值,能够满足人工智能模型研发主体对声音数据的需求,可为公司吸引流量、带来交易机会与竞争优势等商业利益。该种商业利益本质上是一种竞争性权益,应属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合法权益。
3.如数据集合处于公开状态,并对数据内容的选择和编排具有独创性贡献时,优先通过汇编作品保护;如数据集合不为相关领域人员所容易获取,则可作为商业秘密保护;如数据集合处于公开状态且数据内容的选择或编排不具有独创性的,因缺乏知识产权专有权和商业秘密保护的基础,故可视情况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进行保护。
4.在未获得数据集合持有者的许可前,任何人均不得公开传播数据集合持有者付出实质性投入合法收集整理的数据集合。当数据集合持有者对数据集合开源时,数据需求方的获取、使用行为是否遵循开源协议是衡量该行为是否违反数据服务领域商业道德的重要考量因素。
看点
08
看点
09
典型案例均来源于人民法院案例库,对于常见的各类民商事案件的实践和认定均有详细的解读。并且入库时间均为近期较新的内容。对于法律工作具有良好的参考意义。
信息收集来源:互联网媒体与微信公众号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