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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满后员工要求继续休病假应如何处理?

来源:律政之子公众号作者:黄殿龙时间:23-03-30

        近日,笔者的客户向笔者咨询:公司员工在医疗期满后继续提交病假申请,公司是否可以医疗期满为由拒绝员工的病假申请?事实上,病假并不等同于医疗期,然而在实践中较多公司对此产生混淆,笔者现就前述问题简要分析如下:

       一、医疗期与病假的区别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

病假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期间。
根据上述可知,病假是劳动者治病休息的期间,并非法律概念,而医疗期是为保护劳动者权益而限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时限,两者性质不同,存在本质区别。
另外,病假一般由医疗机构根据劳动者本身所患疾病或伤情确定休息期间,原则上没有固定的计算标准及最长时限限制,而医疗期需根据劳动者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进行计算,有明确的时限限制,具体如下:

劳动者实际工作年限

本单位工作年限

医疗期

计算周期

10年以下

5年以下

3个月

6个月

5年以上

6个月

12个月

10年以上

5年以下

6个月

12个月

5年以上10年以下

9个月

15个月

10年以上15年以下

12个月

18个月

15年以上20年以下

18个月

24个月

20年以上

24个月

30个月

(注:上述医疗期期限系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归纳总结,如各地针对医疗期有地方性规定,以地方性规定为准)

 

       二、医疗期对劳动者的保护

      1. 如劳动者不存在过失,用人单位不得在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医疗期内不得适用无过失性辞退及经济性裁员的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上述法律规定并未包含过失性辞退的情形,因此,如劳动者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失性辞退情形的,即使劳动者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同样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如劳动合同期满而医疗期尚未届满,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医疗期满后终止。

2. 用人单位应当在医疗期内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1]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医疗期内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

三、医疗期满后病假的处理

如上述,医疗期是为保护劳动者权益而限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时限,医疗期满即意味着法律限制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届满,因此,如劳动者在医疗期满后继续要求休病假,企业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2]的规定,选择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笔者在此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适用前述法律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满足前置条件,即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如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调岗即解除劳动合同则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四、结语

医疗期以病假为基础,但不等同于病假,如病假期限≤医疗期期限,则用人单位不得在医疗期内适用无过失性辞退及经济性裁员的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如病假期限>医疗期期限,则用人单位可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形下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除上述外,笔者认为,医疗期满后的劳动合同解除权系用人单位的选择权,如用人单位在此情形下未选择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对于劳动者在医疗期满后所提出的正当、合理的病假请求,用人单位应当予以接受。

 


[1]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59.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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